根据济南市卫健委与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非急救转运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2025年修订)》,非急救转运行业正式纳入“社会服务”类别监管,企业需在营业执照中明确标注“非急救转运服务”或“非急救医疗转运”,并同步备案车辆、人员及服务标准。本文将结合政策原文与实操案例,解析经营范围填写的核心要点与合规路径。

一、政策框架:非急救转运的定位与监管
1. 行业属性界定
根据《济南市非急救转运服务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非急救转运属于社会服务范畴,区别于急救中心(120)的紧急医疗救援,主要服务对象为:
(1)康复期患者(如术后出院、慢性病转院)
(2)临终关怀患者(如居家安宁疗护转运)
(3)特殊需求群体(如残疾人、行动不便老年人)
(4)政策依据:济南市明确禁止非急救转运企业使用“急救”“120”等标识,避免与急救服务混淆。
2. 监管部门分工
(1)市场监管局:审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确保表述合规。
(2)卫健委:备案车辆、人员资质及服务标准,监督服务质量。
(3)交通局:核查车辆类型(需为专用非急救转运车,禁止使用普通客车或货车)。
二、经营范围填写:核心要素与表述模板
1. 基础表述模板
合规表述:
“非急救转运服务;病人陪护服务;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乘用车);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
解析:
(1)主业明确:首项标注“非急救转运服务”,直接体现行业属性。
(2)配套服务:补充“病人陪护”“康复器具租赁”等关联业务,拓展服务边界。
(3)风险规避:明确“不含诊疗服务”“不含九座以上乘用车”,避免超范围经营。
2. 避坑指南:常见错误与修正
错误1:仅写“运输服务”
风险:未区分急救与非急救,易被认定为超范围经营。
修正:补充“非急救转运服务”,并明确服务对象(如“患者转运”)。
错误2:标注“急救转运”
风险:违反《济南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修正:删除“急救”关键词,改为“非急救”或“医疗辅助转运”。
错误3:未备案车辆类型
风险:使用普通客车或货车转运患者,违反《济南市非急救转运车辆标准》。
修正:在经营范围中注明“专用非急救转运车租赁”,并同步向卫健委备案车辆信息。
三、实操案例:济南XX转运公司的填写路径
1. 业务定位
济南XX转运公司聚焦“康复期患者跨院转诊”与“临终关怀居家支持”两大场景,计划提供转运车辆租赁、患者陪护、康复器具配送一站式服务。
2. 经营范围填写
A、初始提交:
(1)“运输服务;病人陪护服务;汽车租赁。”
(2)驳回原因:未明确“非急救”属性,且汽车租赁未限制车型。
B、修改后:
(1)“非急救转运服务(限康复期患者、临终关怀患者转运);病人陪护服务;康复辅助器具租赁;专用非急救转运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乘用车);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
(2)审核结果:当日通过,同步完成卫健委车辆备案。
3. 配套资质申请
(1)车辆备案:提交车辆行驶证、改装证明(如加装担架、氧气设备),核定载客量≤6人。
(2)人员备案:驾驶员需持有C1以上驾照+2年无事故记录;陪护人员需提供护理培训证书。
(3)服务标准:制定《转运服务流程》《应急预案》,并通过卫健委现场审核。
四、延伸服务:如何通过经营范围拓展业务边界
1. 关联业务整合
(1)医疗旅游转运:在经营范围中增加“跨境医疗陪同服务”,需同步备案国际运输资质。
(2)企业健康管理:补充“员工健康档案管理服务”,对接企业客户。
(3)适老化改造:增加“居家无障碍环境设计服务”,形成“转运+适老化”闭环。
2. 政策红利利用
(1)政府购买服务:在经营范围中标注“承接政府委托的非急救转运项目”,参与公立医院、养老院合作。
(2)税收优惠:若服务对象包含残疾人或低保群体,可申请增值税减免(需在经营范围中明确服务对象)。
综上所述,以上内容主要讲述了济南非急救转运行业经营范围怎么填写等相关问题的解答,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或者特殊,以上没有完全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还需要相关的帮助,欢迎咨询我们,为您提供更加专业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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